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的林木资产与林权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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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的林木资产与林权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的林木资产与林权使用权(详见评报告)

处置参考价:23047280元,起拍价:20742552元;

保证金:4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 元。

本次财产处置参考价由四川永道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评估,最终确定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28809100元。

上述标的经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最终流拍价为23047280元。因该标的为刑事涉案财产,故现对该标的继续降价拍卖,处置参考价为2304728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尽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瑕疵说明:

(1)现状交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本院不负责对林木的树种、树龄、胸径、蓄积量、生长状况、实际面积等进行精确测量与评估。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可能与现场实际存在差异。

(2)采伐限制:林木采伐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本院不负责、不承诺、不保证为买受人办理该许可证。 经本院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核实,上述林权可依法依规申请采伐、转让或拍卖。

(3)运输与处置:林木采伐后的运输需办理木材运输证,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林区内可能存在道路不通、运输条件差、需自行修建或修复道路等情况,相关费用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自然或人为风险:若林区内存在病虫害、火灾、盗伐等自然或人为损害风险,该风险自成交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

(5)流转限制:林权使用权的流转可能受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村规民约或原承包/经营合同条款的限制。买受人需自行核实其是否具备受让资格,并自行解决相关前置审批或同意程序。经本院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核实,待拍集体流转林权还剩余20余年期限,在剩余期限内,人民法院拍卖及林权变更,不需要当地村民同意。若有其他流转限制政策可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咨询。

(6)政策与规划风险:若林地区域已被或将被列入国家、省、市、县的各类规划范围(如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可能导致林地被征收、征用或用途受到严格限制。由此导致的补偿、搬迁、经营受限等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协调,且拍卖价款不作调整。

(7)税费负担:涉及本次交易及未来经营、采伐、流转等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均由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并办理缴纳。 本院不负责厘清税费的具体金额与承担方式。

(8)过户登记:拍卖成交后,林权使用权的变更登记(过户)手续需由买受人自行或通过本院协助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因政策变动、手续不全、原权利人不配合等原因出现障碍或延迟。

(9)清场交付:林地内若存在第三方搭建的构筑物、种植的农作物,或有他人占有、使用的情况。本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负责强制清场。 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并解决相关占用问题,清场风险与成本由买受人承担。

(10)信息差异:公告、评估报告所示信息与实际情况(如面积、四至范围、附图等)可能存在误差,应以有权机关核发的权属证书或档案记载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进行实地勘察、核实。

(11) 最终确认:本院对上述瑕疵的披露,仅为对已知情况的提示,不能穷尽标的物所有潜在瑕疵与风险。竞买人应基于自身专业判断决定参拍行为。一切未知的、潜在的瑕疵与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且有合理理由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而需提出异议的,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 1 至 3 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 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预计看样时间为2026 年6 月1日14 时至 15 时。(看样需提前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如看样时间更改,由辅拍机构通知已预约看样人员。)

咨询电话:(详见须知)。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 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逾期未办理退费的,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自行承担后享有向被执行人追偿的权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并完成过户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 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九、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保证金缴纳进行咨询)。

(一)、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网址www.laipaiya.com;2.点击订阅号底部菜单栏“预约看样”;3.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4.填写信息完成预约;5.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二)、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拨打)、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林改办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具体为:1、投诉、举报、请求监督辅拍机构及网拍平台不合规或违法行为;2、咨询以合法、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的相关事宜;3、咨询因网络拍卖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而需提出执行异议的相关事宜;4、案件信息不在解释的范围内,咨询标的物情况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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