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15号3单元4-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0
发布于
重庆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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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15号3单元4-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0712日10时起至2026071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15号3单元4-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

据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16)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94489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02.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93.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所在物业名称为“白鹤林小区”,所在建筑物共5层(名义层1层至5层为住宅),约建成于1995年,混合结构,无电梯。拍卖标的物位于名义层4层,现被执行人自住。

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明细表

序号

存放位置

项目

数量

单位

总值(万元)

1

客厅

3人座布艺沙发(0.95m*2.45m)

1

0.0351

2

布艺贵妃榻(1.7m*1.02m)

1

0.0264

3

海尔空调柜机(帅英才)

1

0.0776

4

KONKA电视(60寸)

1

0.0346

5

木质电视柜(1.97m×0.4m×0.5m)

1

0.0279

6

木质茶几(0.71m*1.3m*0.48m)

1

0.0129

7

容声冰箱(BCD-219SDINE)

1

0.0274

8

餐厅

木餐桌(1.4m×0.85m*0.76m)+6把椅子

1

0.0144

9

木梳妆柜(0.92m*0.55m*0.7m)

1

0.0234

10

卧室1

1.5m木床(含床垫)

1

0.0690

11

格力空调挂机(KFR-32GW/A101)

1

0.0540

12

卧室2

1.8m木床(含床垫)+1个木质床头柜

1

0.0750

13

格力空调窗机[KC-33(3311)]

1

0.0100

14

卧室3

1.2m木床(含床垫)+1个木质床头柜

1

0.0630

15

木书桌(0.5m*1.2m*1.8m)

1

0.0264

合计

15

-

0.5771

注:1、据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拍卖标的物无专业物业管理,水、电、费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部分贴墙布、部分贴墙砖、部分为木墙裙,天棚部分吊顶、部分刷涂料,入户安装防盗门,室内安装套装门,铝合金窗;室内有不可移动家具家电及卫浴设施、灯具、灶具、厨柜、抽油烟机、热水器,卫生间盥洗盆、蹲便器,客厅隔断、卧室衣柜等)及室内部分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冰箱、空调、电视、沙发、床、书桌、梳妆柜、茶几、电视柜、餐桌、餐椅等),具体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3、该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具体操作流程、需缴纳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次拍卖范围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产权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6.1271万元,起拍价:18.4621万(其中包含家具家电费0.5771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8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优拍公司安排)。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或登录www.youpai36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共有。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按标的物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若该房屋存在未缴纳的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4646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00-666-5707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法官)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15号3单元4-2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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