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原名南丰大厦)第21层、权证号为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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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原名南丰大厦)第21层、权证号为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09,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财产名称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原名南丰大厦)第21层

规划用途

综合楼

权属证号

未办理产权登记

执行裁定案号

(2022)桂08民终1357号、(2025)桂0802执恢23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评估公司

广西开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价格

2076299元

证载建筑面积

预测建筑面积

539.69㎡

总层数

24层(含-2)

标的位于

第21层

(1)结构:钢混。土地性质:划拨。标的所在楼栋尚未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所在宗地尚未办理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暂不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

(2)装修情况可参考照片。拍卖标的物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欠费情况,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小区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以实际为准。

(3)是否支持法拍贷:否。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

房屋类型

购买人身份

契税(成交价)

印花税

住宅

个人

1.唯一住房

140㎡及以下: 1%

140㎡以上: 1.5%

2.二套住房

140㎡及以下: 1%

140㎡以上: 2%

企业

3%

0.05%

非住宅

个人

3%

0.05%

企业

3%

0.05%

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详询相关部门,以实际缴纳为准。(采用法拍贷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一并垫付卖方负担的税款,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费)

(5)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 月 日

二、 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止(延时的除外)。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467688元,保证金:29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小区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过户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建筑面积与预测建筑面积有差异,本院不予负责,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按照现状拍卖。是否能办理过户,请买受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本院不对过户做出担保或承诺,本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法院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的产权证原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注销公告期限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3、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带租拍卖的,法院不负责腾房交付,买受人可与承租人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应当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继续履行。当事人配合交付的,30个工作日内交付;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4、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本次拍卖价格仅指房屋价值,家具家电不包含在内。未经本院一并查封、拍卖,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享有所有权。

6、标的物如有租赁,无论是否带租拍卖,押金均不做处理,由承租人、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提起诉讼。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风险提醒】

1、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2、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4、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报名方式:

淘宝网报名,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 32116 00064 4506,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转账备注:(2025)桂0802执恢231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十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咨询电话: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廖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咨询电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组*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原名南丰大厦)第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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