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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关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羊山大道西侧海口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7#楼-1~1层701号商铺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羊山大道西侧海口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7#楼-1~1层701号商铺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建筑面积为162.64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57.09平方米。
价格:评估价:2195500元,起拍价:1229480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执行依据:(2023)琼0105民初8966号
执行案号:(2025)琼0105执恢349号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被执行人及住户不得破坏楼梯扶手、门窗、吊顶、下水管道及镶嵌式家具等;
2、竞买人成交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齐尾款的,本院将依规定撤销拍卖,并没收保证金。
二、拍卖标的瑕疵说明
1、占有情况:空置。
2、不动产标的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资料(或测绘图纸)为准,如果没有登记的不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因拍卖财产现状及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三、看样咨询
(一)看样时间:预约后,由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二)看样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本院已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及答复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根据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关于限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成交后为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参与拍卖需使用本人/本公司实名账号,借用他人的视为他人参加。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参拍。委托代理人、联合竞买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往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竞买人若竞买成功,载明其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方式及拍卖延时功能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保留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优先购买权
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均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在此次拍卖中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标的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过户材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买受人应及时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2、标的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交,买受人在缴税后五日内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追偿。
3、如果买受人垫付了案外人(如开发商、非被执行人的实际登记人)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案外人追偿。
4、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如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请在参与拍卖前务必向相关单位咨询税费问题)。
八、关于保证金与悔拍
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悔拍后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加处罚款等处罚措施。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保证金处置办法参考上述悔拍处置办法)。
九、拍卖余款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丘海支行,账号:1010 8535 9011 1168)缴款用途请备注:(2025)琼0105执恢349号701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拍卖成交后事项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领取后凭上述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特别说明
1、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发现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如: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竞买人支付高额佣金,以及其他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本院举报。
2、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2、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执行。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
4、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5、本公告刊登满五日即视为送达各方当事人。
网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 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羊山大道西侧海口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7#楼-1~1层701号商铺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