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尚德路交口合居园20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37、138、139、140、141、142号共计14套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天津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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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尚德路交口合居园20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37、138、139、140、141、142号共计14套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尚德路交口合居园20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37、138、139、140、141、142号共计14套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421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尚德路交口合居园20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37、138、139、140、141、142号共计14套房产。总建筑面积1218.68(㎡),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5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4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3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2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1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50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49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48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12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11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10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09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08号、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3606号,登记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登记信息:权利性质出让,面积102314.20平方米,使用(承包)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规划用途非居住。总建筑面积1218.68(㎡),上述14套房产整体拍卖,具体状况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评估价

(万元)

一拍起拍价

(万元)

1

合居园

20号楼-101

104.02

176.33

123.44

2

合居园

20号楼-102

78.71

106.80

74.77

3

合居园

20号楼-103

74.2

96.21

67.35

4

合居园

20号楼-104

74.2

91.73

64.22

5

合居园

20号楼-105

139.66

148.43

103.91

6

合居园

20号楼-106

59.67

59.07

41.36

7

合居园

20号楼-107

50.02

49.52

34.67

8

合居园

20号楼-108

104.05

101.02

70.72

9

合居园

20号楼-137

91.47

88.71

62.10

10

合居园

20号楼-138

82.11

95.81

67.07

11

合居园

20号楼-139

77.4

96.17

67.32

12

合居园

20号楼-140

77.4

100.86

70.61

13

合居园

20号楼-141

77.4

105.56

73.9

14

合居园

20号楼-142

232.39

386.23

270.37

合计

1218.68

1702.45

1191.81

经评估该标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024500元。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1191.81万元,保证金:238万元,增价幅度:5.9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鼎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事宜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由天津鼎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权属、周边环境、有无租赁、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等现状,了解有无欠费等。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房产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过户(包括过户前是否需恢复原状等)、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该房产有查封,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

3.评估报告载明,上述14套房产外檐喷涂,断桥铝合金门、窗,室内为敞开式户型,层高4.2米。毛坯空置状态,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顶棚刷涂料,朝向为北,目前空置。拍卖标的物具体位置、范围、出入口、周边环境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地查看,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认可现状,法院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

4.经实地查勘并询问相关单位,待处置标的物尚未交付物业公司且未出售,故无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供暖费、水电气费)等欠缴情况。前述情况为现场调查时本院了解到情况,不代表目前的实际情况。待处置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欠缴费等情形,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单位调查核实。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5.对于可能存在违章建筑物及拆改等违章情形,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本次拍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的认定及处理。

6.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7.买卖双方需承担的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的税费情况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答复函》,该测算税费额以评估价格17024500元为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税费可能因被执行人或买受人实际提交材料的不同或者税费政策的变化有所偏差,上述结果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实际发生价格计算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详细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此外,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天津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税费,因被执行人天津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缴纳,应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申请本院从拍卖款中进行返还。

8.本院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的《协助扣缴税费函》,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天津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纳增值税、滞纳金等税费共计498247246.5元。以上情况提示意向购买人注意,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9.如有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且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被执行人主张以高于流拍价的价格对拍卖财产自行处置的,应在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自行处置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自行处置权利。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日(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35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2026)津02执恢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作出,标的物的部分情况介绍摘录自天津信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津信德房地评(2025)第0034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尚德路交口合居园20号楼-101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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