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权证号为市20060364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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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权证号为市20060364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 卖 公 告

(第次拍卖)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311日10时至20263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不动产权证号:市200603645号]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

面积:建筑面积为39.63平方米。

价格:评估价:137900元,起拍价:96530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

执行依据:(2017)琼0106民初519号

执行案号:(2025)琼0106执恢646号

二、标的物看样咨询

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一)看样时间:具体看样时间请电话咨询

(二)集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

(三)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拍卖标的瑕疵说明

1、该车位购买者必须是本小区业主,一户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购买前需亲自去现场查看现状,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

2、该车位仅限于标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竞买,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缴纳物业费的相关证明前来本院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3、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该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若因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于拍卖人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

3、委托代理人、联合竞买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往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优先购买权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买受人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五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买受人应及时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如果非被执行人的故意拖延等行为造成的纳税迟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垫交过户的所有税费。买受人在缴税后五日内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追偿。

3、如果买受人垫交了案外人(如开发商、非被执行人的实际登记人)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案外人追偿。

4、如果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相应责任主体承担,竞买人垫付上述费用后,可依法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前述费用不在本次拍卖程序中作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关于腾退交付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被执行人及住户不得破坏楼梯、门窗、下水管道等。

2、本院负责标的交付,如果需要强制腾退,标的物有居住人员、位于外省等情形的,腾退及交付时间可能较长。

八、关于悔拍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后事项

1、拍卖尾款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椰岛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66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2025)琼0106执恢646号的拍卖款及买受人姓名]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2、买受人在领取相关文书后,自行凭法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特别说明

1、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发现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如: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竞买人支付高额佣金,以及其他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本院举报。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法院咨询电话:京东拍辅:*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拍卖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不动产权证号:市200603645号)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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