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2
发布于
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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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

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的拍卖公告

弥勒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的除外)在弥勒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弥勒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873/0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5)云2504执1379号

一、拍卖标的: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云(2024)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9948号,房屋建筑面积:47.36平方米)。

起拍价:19180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特别说明:

1.该商铺被弥勒市人民法院查封;

2.本院不提供任何关于该标的物税费减免的相关材料;该标的物户口迁移不在法院执行范围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该商铺可能存在水电费欠费情况,具体金额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5.该商铺产权仅首次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具体过户及税费情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6.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拍卖提醒:

1.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3-6276716。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要添加除竞买人账号所绑定人员以外的共有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弥勒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弥勒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待定,请看样人员至少开拍前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看样时间为统一看样,其它时间不再单独安排看样。标的物看样咨询、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买受人自收到上述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由原权利人负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关缴纳税费原件等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即房产交付之前由原权利人承担,房产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由原权利人负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关缴纳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等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弥勒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湖泉支行,账号:62328*开通会员可解锁*593)。

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

2、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73-6276716

法院辅拍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温泉路延长线弥勒市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弥勒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873/0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弥勒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弥勒市银河星城小区S203A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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