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关于辽H8083F海马牌小型轿车(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0
发布于
辽宁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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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关于辽H8083F海马牌小型轿车(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海马福美来2012款三厢1.6L自动精英版小型轿车,自动精英版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6,000元,起拍价:3360元,保证金:300元,增价幅度:50元。

标的物存放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兴汇支行院内

瑕疵说明:本标的物存在违章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查询。标的具体信息情况请参考评估报告,请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前咨询标的具体情况(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自认自负

特别提示:

1、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车辆现状的认可。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办理,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买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非本地户籍的竞买人请自行向本地车管所及过户地的车管所,咨询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3、标的物成交后涉及转移登记(过户)情况及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仔细核实,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车辆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并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逾期不缴纳、不申请或因标的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原因无法缴纳,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4、如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滞纳金等)、补办证件等情形,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动产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因长期停止使用而没有保养,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上述动产在买受人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搬离、运输动产的有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动产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并要求本院退回已缴纳的购买款。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关标的具体信息详见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法院、线下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依据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和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及线下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功能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仅限于标的的本身,请竞买人仔细察看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

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5、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转移登记(过户)、不能取得车辆登记证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拍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违章、罚款、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

7、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质量、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不符,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法院、线下辅助机构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办理过户的,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15日内完成涉案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车辆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如符合优先购买权人的条件,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本次拍卖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账号:623263*开通会员可解锁*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案号:(2025)辽0802执恢28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辽H8083F海马牌小型轿车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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