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161号1号楼1单元12号的成套住宅(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辽宁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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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161号1号楼1单元12号的成套住宅(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变卖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161号1号楼1单元12号的成套住宅,小区名称为交通路161号院。产权证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93.5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总层数为7层,标的物位于第6层,建成年份为1998年。标的物外墙面刷防水涂料:入户防盗门:室内客餐厅地面铺木地

板,墙面刷乳胶漆,顶棚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顶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片,顶棚PVC吊顶;塑钢窗。

起拍价:444,541.50元,保证金:44,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倍数)。

特别提示: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权证原件、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3、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暖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收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该标的物的欠费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电费详情请咨询95598

水费详情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燃气费详情请咨询95777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变卖价全款能够在变卖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价全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导致京东未能及时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变卖价全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价全款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变卖价全款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变卖价全款。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辽宁华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辽宁华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为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辽宁华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网络拍卖平台及线下辅助工作机构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3、在过户过程中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6、本次拍卖的标的面积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标的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8、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9、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的数量、质量等与《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法院、线下辅助机构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附查询电话:电费详情请咨询95598

水费详情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燃气费详情请咨询95777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49017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6)辽0502执恢6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承办法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滕法官

辽宁华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邮编:117000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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