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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竞买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河东区城市之星大厦107房地产的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2日10时至2026年1月2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1),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武玉伟名下所有的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城市之星大厦107房地产。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该标的物为钢混结构,房屋总楼层为21层,所在楼层1层,建筑面积为134.74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不动产权证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房屋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30.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有1个抵押权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津(2019)河东区不动产证明第4002441号,被担保债权数额505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该房屋已被本院查封。案外人使用,自称租户,但未提交租赁合同。未入户,屋内物品不详。评估价为2619413.5元。
本次起拍价:2619413.5元;保证金:523800元;增价幅度:13000元。
特别提醒:城市之星大厦107:与隔壁106为打通状态,已无法分辨各自所属门牌号。该房屋内部存在拆改现象,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勘查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如需修复,需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限购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税费计算方法可参考附件,附件内容仅作参考,不代表最终税费主体、种类、额度等,以最终实际产权变更中产生的税费为准。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36342,开户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所在地:天津市马场道59号平安大厦,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5执恢754城市之星拍卖款)。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关于尾款时间提示:请竞买人谨慎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拍,竞买人一旦决定竞拍视为对本公告拍卖尾款截止时间认可,本院不接受竞买人任何形式及理由的延期交款申请。如需贷款参拍前请及时联系银行确认放款周期,成交后本院将按公告规定时间查询竞买人尾款到账,如逾期将扣除保证金按悔拍处理,责任自负。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法官),022—27831556(违法违纪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7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之星大厦107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