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1#办公用房、2#住宅用房、3#生产用房、4#仓储用房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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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1#办公用房、2#住宅用房、3#生产用房、4#仓储用房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1#办公用房、2#住宅用房、3#生产用房、4#仓储用房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公告

高密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高密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1#办公用房、2#住宅用房、3#生产用房、4#仓储用房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起拍价:592335.8保证金:5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

1、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人为付云凤,土地使用权人为赵泰祥,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33496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38.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18.50平方米,附属物有水泥地面、铁大门、院墙、迎门墙、树木等。

拍卖对象范围:为房屋、附属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外可移动的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因素,但包括装饰装修部分。

2、权属状况:

根据《高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土地情况证明》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付云凤,土地使用权人为赵泰祥,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33496号。拍卖对象产权清晰。

3、实体状况:

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拍卖对象维护现状较差,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情况:

无1号办公用房,总层数1层,所在层次1层,砖木结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木门木窗或铝合金门窗,瓷砖或木地板地面,石膏板吊顶,部分pvc墙裙,室内安装博古架、木挂衣板等,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

无2号住宅用房,总层数1层,所在层次1层,砖木结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木门木窗,部分方管防盗门窗,水泥或瓷砖地面,石膏板吊顶,建筑面积215.64平方米;

无3号生产用房,总层数1层,所在层次1层,混合结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或瓷砖,木门木窗,水泥或瓷砖地面,pvc吊顶,建筑面积388.32平方米;

无4号仓储用房,总层数1层,所在层次1层,砖混结构,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无门无窗,水泥地面,建筑面积22.20平方米。

土地情况:

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18.50平方米,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土地,东临近龙山路,南临近密恩街,西临潍坊密恩化工有限公司,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四通”( 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四通”(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及 “场地平整”。

附属物情况:

1水泥地面,1047.97平方米;

2铁大门,12.00平方米;

3红砖院墙,78.77米;

4空心砖院墙,48.20米;

5迎门墙,5.04立方米;

6梧桐树,8棵;

7石榴树,3棵;

8竹子、冬青等,296.09平方米。

以上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以《高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土地情况证明》载明的数据为准,附属物数量等数据以估价人员现场实际清点丈量计算的数据为准。

4、区位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周边工业集聚效益一般,交通较便捷,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较好。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多详情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有关事宜,请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本院不集中组织现场查看,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法承担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责任。

3.本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拍卖通知书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收到。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本次拍卖价款不含拍卖标的物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当事人承担,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缴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2.竞买人须提前了解购买标的,自行承担因参拍成交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根据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12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0785恢309拍卖余款” 。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高密市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一案一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1268

开户银联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高密市康城大街东首。

拍辅机构名称: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

竞拍流程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

高密市柴沟镇柴沟社区69号1#办公用房、2#住宅用房、3#生产用房、4#仓储用房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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