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3号1幢6单元4-2房屋、权证号为212房地证2013字第0822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1
发布于
重庆铜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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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3号1幢6单元4-2房屋、权证号为212房地证2013字第0822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3月16日10时至2026年03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3号1幢6单元4-2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标的物情况:标的物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3号1幢6单元4-2,物业名称:金冠还建房,房屋建筑面积为85.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74.31平方米,总楼层共8层(地上8层),该标的位于名义层4层,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1阳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混合结构,据评估报告显示,层高约3米,室内装饰装修情况及家具家电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责任,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1.5549万元,起拍价:15.088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00-993-3305,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123.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辉昱和拍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辉昱和拍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多人联合参与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案外人使用。已经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其中家具家电仅包含评估报告中《室内可移动室内家具、家电评估明细表》中所列有价值标的,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在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据辉昱和拍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本次拍卖标的物室内异味较严重,且墙面有开裂、起泡、脱落及胶带痕迹和画笔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污损等情况,请竞买人注意,若后续需要修复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税费问题,过户时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买受人现场查看标的物。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7、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8、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拍卖人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13、法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14、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5、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拍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17708)。

1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 q1。

17、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辉昱和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00-993-3305

辉昱和拍自助预约网站:http://www.hepai123.com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3号1幢6单元4-2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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