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4栋13楼13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重庆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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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4栋13楼13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128日10:00起至2025129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4栋13楼1303号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单元号:51*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14F00010036,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360160、监证0360159,建筑面积为143.26 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估价对象位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用途为住宅/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其余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现使用状况为:空置。

注:1、据实勘人员了解到,该标的物物业欠费:171元(截止2025.10.15)含水电费,每月0.7元一平,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可咨询物业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余欠费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标的物证载地址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4栋13楼1303号”,实际勘察时地址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2栋13层B13-3号”。

3、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本次拍卖房屋份额为100%份额(整体拍卖)。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125866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吴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23-3338亦可关注“万立川渝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五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开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10日内付清(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34879)。

八、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咨询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吴)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李法官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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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和心路311号4栋13楼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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