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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属于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整体处置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属于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1、土地使用权: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共2项,详见下表及评估报告。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终止日期 |
开发程度 |
土地面积(M2) |
1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539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宗地内“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场地平整) |
21333.3 |
2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680号 |
||||||
3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124号 |
||||||
4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7818号 |
||||||
5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612号;201D房地证2009字第037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
29458.7 |
2、房屋建筑物:本次拍卖建筑物共28项,坐落于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详见下表及评估报告。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厂房名称 |
所在楼层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m2) |
1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539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1幢(主车间) |
主车间 |
1-6层 |
钢结构 |
工业 |
4146.46 |
2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680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2幢(原料车间) |
原料车间 |
1层 |
钢结构 |
工业 |
4203.36 |
3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124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3幢(成品车间) |
成品车间 |
1层 |
钢结构 |
工业 |
3478.9 |
4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7818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4幢(附属用房) |
附属用房 |
1层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工业 |
840.28 |
5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288612号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环路55号5幢(消防水池及水泵房) |
消防水池及水泵房 |
1层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其他 |
63.53 |
6 |
无证建筑 |
- |
投料车间(预混料车间1、2) |
1-5层 |
钢架 |
540.17 |
|
7 |
电机房(附属用房) |
1层 |
砖 |
110.00 |
|||
8 |
办公楼(活动板房1、2) |
1-3层 |
钢架 |
808.11 |
|||
9 |
食堂、宿舍(活动板房3、4、5、6) |
1-2层 |
钢架 |
502.01 |
|||
10 |
门房 |
1层 |
砖 |
73.36 |
|||
11 |
投料棚 |
1层 |
钢架 |
197.85 |
|||
12 |
电梯(主车间) |
||||||
13 |
防雷设施(主车间) |
||||||
14 |
环保工程 |
||||||
15 |
锅炉房卷帘门(主车间) |
||||||
16 |
化验室防盗网(附属用房) |
||||||
17 |
办公楼(活动板房7) |
1-2层 |
钢架 |
256.76 |
|||
18 |
过道1 |
钢架 |
124.52 |
||||
19 |
过道2 |
钢架 |
51.21 |
||||
20 |
过道3 |
钢架 |
19.66 |
||||
21 |
室外楼梯1 |
钢架 |
4.43 |
||||
22 |
室外楼梯2 |
钢架 |
25.17 |
||||
23 |
室外楼梯3 |
钢架 |
4.85 |
||||
24 |
室外楼梯4 |
钢架 |
5.30 |
||||
25 |
雨棚1 |
钢架 |
25.78 |
||||
26 |
雨棚2 |
钢架 |
55.03 |
||||
27 |
雨棚3 |
钢架 |
31.03 |
||||
28 |
机修房 |
1层 |
钢架 |
88.59 |
3、构筑物:本次拍卖建筑物共6项,详见下表及评估报告。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长度(m) |
宽度(m) |
计量单位 |
面积体积m2或m3 |
1 |
电动伸缩大门 |
||||||
2 |
筒仓(附属物1) |
钢 |
m2 |
355.98 |
|||
3 |
附属物2 |
砖 |
m2 |
81.91 |
|||
4 |
附属物3 |
砖 |
m2 |
27.05 |
|||
5 |
附属物4 |
砖 |
m2 |
25.14 |
|||
6 |
附属物5 |
砖 |
m2 |
32.11 |
上述资产整体评估价:6599.991万元,整体起拍价:6599.991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增价幅度单位:10万元(即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二、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联系后确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及报名须知
1、 竞买人可以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机构。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 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与管理人联系经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3、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交付说明
1、 拍卖标的中房屋建筑物部分存在抵押且有多个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调相关部门及主体协助买受人解除抵押及查封。
2、 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现有的标的实物状态和租赁条件。租赁期限届满后,买受人可以选择收回房屋或与承租人另行协商租赁续租事宜,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相关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详情请与管理人联系了解并依程序查询。
3、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行使。
本案中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开始前2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资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截止前未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1幢主车间内,有重庆鑫立智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布勒牌成套饲料加工机组),该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设备贯穿建筑物的1-6楼部分。管理人已向重庆鑫立智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函要求其限期迁离,重庆鑫立智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回函因上述设备与1幢主车间形成整体,短时间内无法搬离,待本公告涉及的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成交后,其将与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上述设备转让及拆除事宜。同时,重庆鑫立智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亦未在管理人限定的期限内迁离设备。鉴于上述情况,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1幢主车间的腾退、清空,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 *开通会员可解锁*,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隆生公司出具“关于督促两久项目加快建设的函”,函件载明:“隆生公司在位于重庆市现代农业开发园区石盘河片区A01-7号地块(现人和组团B01-7)的项目未按期竣工,属竣工违约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对限期开工/竣工仍无法整改的,将依法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征缴竣工违约金等方式督促建设。隆生公司应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针对函件内容,请买受人充分注意,并自行前往相关单位了解情况。
6、 本次拍卖标的物上有部分活动板房非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 标的物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可能存在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拆除的风险,不保证其后续能否继续使用,房屋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补办相关手续及取得产权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建筑物面积系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统计、填报,未进行房屋测绘,实际面积可能与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填报的面积存在差异,管理人仅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与公告、评估报告载明的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8、 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不办理的视同交付完成,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买受人自行拆除、运输标的物的,标的物移交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迁、运输费、维修费、保管费等)及移交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 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数据、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准确界定或者担保,竞买人在报名前需详细阅读本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务必实地认真查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10、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诉讼风险在内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1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其面积、用途、名称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最终确定为准,房屋具体坐落编号最终以产权登记机关或房屋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编号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买受房屋编号与最终确定的不同或者有其他无法预知的情况为由反悔。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及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若与本公告有出入,不得作为竞买标的物不符的理由,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12、 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等单据凭证情形。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产权过户事宜由竞买人自行提前向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部门了解,并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管理人可在过户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14、 管理人可根据案件办理进程撤回、取消、作废本次拍卖。如管理人撤回或者取消拍卖的,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交纳的保证金、支付的成交款、垫付的税费用等所有费用,且不计利息),并不承担任何其他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三)竞拍及付款方式
1、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账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371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3、 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1000元,50万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四)风险特别提示
1、人民法院办理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双方清缴税款、费用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拍卖人和管理人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
2、本次拍卖按照现状拍卖,相关事宜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限制、开发要求、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和承担责任。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五、悔拍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保证金未实质到达管理人账户的,管理人可另行向买受人主张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赔偿)并依法处置。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2、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也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管理人悔拍的,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并不承担其他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六、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解释权归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宫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冉经理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北区青枫北路渝兴广场B9栋19楼
破产管理人电话:古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隆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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