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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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

9#楼1203室不动产的变卖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具体时间以淘宝网公布为准)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58/02,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权利依据为(2025)皖1202执恢2340号执行裁定书,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房产证号:皖(2018)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163910号】,房地产权利人:吴*。该房屋已经被颍州区人民法院查封,目前已办理房产证。买受人购买房屋以后,本院给买受人出具确权裁定书将本房屋的所有权确权给买受人。详情尚需买受人竞买前前往房管局了解情况。现场查勘时进入房屋室内。现场观察、了解,该房屋室内为简装状态,目前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但房屋具体情况以实地查看为准,请竞买人实地看房。

拍品名称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

权证情况

1、(2025)皖1202执恢2340号

2、产权证号: 皖(2018)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163910号

拍品所有人

吴*

权利限制情况

被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所在楼层

2层

全部楼层

7层

有无电梯

建筑面积/㎡

76.46

使用情况

自住

几梯几户

1梯2户

户型

2室1卫

建筑朝向

装修程度

简装

房屋结构

混合

是否有钥匙

是否腾空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抵押情况

抵押权人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路支行

抵押金额:44万元

抵押权人二:李志峰

抵押金额:20万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询价

355546.7元

备注

1.特殊说明:该房屋尚未腾空,房屋所有权人已向本院作出承诺,保证在该房屋成交后15日内将房屋腾空。

2.辅助咨询:安徽千和拍卖有限公司(陈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3.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现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安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次拍卖起拍价:223994.42元,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保证金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最终由买受人以及相应主体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淮河路支行(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司法网拍组、承办法官。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阜阳市阜王路颍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逾期不缴纳尾款者,本院有权判定为买受人悔拍。

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成交确认书办理等):*开通会员可解锁*司法官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拍贷业务受托咨询电话:刘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拍贷业务受托咨询电话:张博*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等7家网站同步发布。

颍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银海花园9#楼1203室的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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