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01044213号】及室内物品(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0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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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01044213号】及室内物品(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及室内物品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5月07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01044213号】及室内物品(详见清单)。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

2、坐落: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

3、规模:建筑面积145.1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2.78㎡;

4、用途: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5、权属:标的物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权利人为徐淑乙。

6、使用现状:自用。

权属登记摘录表

土地房屋权证

厦国土房证第01044213号

权利人

徐淑乙

坐落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住宅/成套住宅

面积

宗地面积8858.14㎡/房屋建筑面积145.18㎡

使用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权利其他状况

分摊土地面积:62.78㎡;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145.18㎡,专有建筑面积:130.2㎡,分摊建筑面积:14.98㎡;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3-4层;房屋竣工时间:1996年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至华荣路,西至悦华酒店,南至悦华路,北至悦华酒店;

2、形状:较规则;

3、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上已完成工程建设。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建筑物基本情况说明表

名称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房产

规模

145.18㎡

结构质式

混合结构,结构牢固,抗震性能好

设施设备

人行楼梯,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到位

装饰装修

外观较好,外墙面瓷砖贴面、铝合金玻璃窗;室内为普通装修

层高

层高为3.0米

空间布局

1层储藏间,2层至6层均为住宅;垂直交通为人行楼梯;套房为复式布局,每单元一梯两户。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标的物位于3-4层,所在层次较好

建筑功能

标的物设计户型为四房二厅(复式)。功能配套、得房率和空间利用率较高

工程质量

较好

外观

外观较好,外墙面瓷砖贴面、铝合金玻璃窗

新旧程度

建成于1996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43%

物业管理

半封闭式物业服务。安防较好,物业服务水平一般

使用及维护状况

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

房屋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主要非承重墙体完好,室内外装饰工程无明显裂缝及脱落,门窗及五金配件完好,为完好房;小区内道路路面完好,设备管道运行正常;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

室内装修状况:标的物入户门为防盗门,客厅地面铺设瓷砖、内墙乳胶漆饰面、客厅落地断桥窗、天棚木作吊顶;餐厅地面铺设瓷砖、内墙贴瓷砖;厨房地面铺设防滑瓷砖、内墙面贴瓷砖、铝塑吊顶、铝合金窗;卧室木门、组合衣柜、地面铺设木地板、内墙乳胶漆饰面、断桥窗;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砖、内墙面贴瓷砖、铝塑吊顶;阳台地面铺设瓷砖、墙面贴瓷砖,不锈钢防盗网。整体为普通装修。

所列室内物品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经现场勘察成新率大约在40%~50%之间,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成新率

1

容声冰箱

四门

1

50%

2

志高空调

三匹立式

1

50%

3

志高空调

一匹挂壁

1

50%

4

松下空调

一匹挂壁

2

50%

5

小米电视机

55寸

1

50%

6

布艺沙发

简易四座

1

40%

7

厨房厨具

普通集成灶等

1

50%

8

室内床

普通床、小儿床

3

45%

9

洗衣机

8kg

1

50%

10

餐桌椅

一桌六椅

1

45%

(五)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外部基础设施:标的物所在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外部基础设施完善;

2、外部公共服务设施:标的物所在区域内有悦华酒店、湖里公园、联发华美空间、厦门市天安小学、湖里中学、厦门市儿童医院等,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六)周围环境状况

1、自然环境:标的物附近主要为商住楼和住宅小区,周边无高压输电线路、无线电发射塔、垃圾站、公共厕所等,区域内绿化、空气、环境卫生状况等条件较好,自然环境较好;

2、人文环境:周边主要为商住楼和住宅小区,该区域主要人群为白领与企事业单位职工等,治安状况良好,人文环境较好;

3、景观:区域内有湖里公园等,周边环境条件较好,景观较好。

综上所述:标的物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所处的方位较好,交通便利,周围环境较好,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所在区域内有悦华公寓、悦花园、铭爵山庄、芙蓉苑、世纪嘉园等住宅生活小区,居住集聚度较高,居住氛围较好,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

评估总价:人民币叁佰贰拾柒万零捌佰元整(RMB:3270800元)。起拍价:2093312元,保证金:2093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0元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被执行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物包括室内家具家电(详见闽泉明正评报字[2025]第059号《评估报告》),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宗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的变更。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5、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6、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拍卖人不向竞买人退还拍卖款。

7、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8、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芯谷支行。

9、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1916 637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闽泉明正评报字[2025]第059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陈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35号104室的房产及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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