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浏阳市集里街道禧和村新桥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1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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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浏阳市集里街道禧和村新桥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0731/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浏阳市集里街道禧和村新桥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产权证号:浏房权证字第00023383号、浏房共字第00000142号;土地证号:浏国用(2003)字第10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26.4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房屋建筑物根据浏阳市勘察测绘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测绘报告总面积为1843.24平方米【有证面积现状测绘为1287.25平方米(房产证原登记建筑面积为1637.34平方米)、无证面积现状测绘为550.76平方米、无忧小院二楼搭建厕所面积5.23平方米】;证载房屋用途为办公,房屋性质为自建房;其中02栋东边为共墙,05栋为二层砖混结构,其它均为一层的砖木结构;建成年份1992年,登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评估总价18205365元。起拍价:14564292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该标的以实际交付为准。

2、有证房屋现状与登记状况已发生变化,部分房屋已坍塌或拆除,面积减少,部分房屋因改扩建,面积有增加。房屋最终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3、该标的目前已整体出租,租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该标的拟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以短信(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或电话预约。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税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拍卖成交后,请在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 号:8001 2523 9611 0191 0121 812

并在付款时备注:(2024)湘0181执6550号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竞买标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可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以实物为准,照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交接时实际现状为准。

执行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环府路浏阳市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浏阳市集里街道禧和村新桥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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