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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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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 1 月22日上午11时至2026年 1 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米东区铁厂沟镇林权西路南侧地号105-0-4/1/2厂房内的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一套(包括:前切割机、复合主机、压电机、自动续棉机)
双方议价:200000元;起 拍 价:160000元,
保证金:30000 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所公示的照片均为参考资料,请意向竞买人实地勘察,了解标的详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辅机构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机器设备相关功能使用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该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实勘时仅对外观进行调查,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未作性能测试和使用情况检验,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前往存放地点实勘,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的质量、瑕疵等进行担保。
拍卖标的所含主机及配件是否能配套使用,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实勘时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姚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27号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米东区铁厂沟镇林权西路南侧地号105-0-4/1/2厂房内的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一套(包括:前切割机、复合主机、压电机、自动续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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