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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汪清县人民法院
网络拍卖公告
(第一次)
汪清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延边仁和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汪清县汪清镇新民街西85-1号金融家苑C座3单元12层002室(面积为90.17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汪清县汪清镇新民街西金融家苑小区,评估价格为208,293.00元。根据本院合议庭合议结果,以评估价格208,293.00元的70%进行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45,805.1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注:优先权人请在公告期内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报名、看样及咨询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拍卖地点:汪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1。有意者请速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齐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申请执行人居安物业与被执行人仁和集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拍卖瑕疵说明
(2025)吉2424执恢132号
一、竟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拍卖标的物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再参加竞买。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程序要求在交付全部拍卖款后,及时到委托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裁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视为拍卖标的物交付。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在30日内申请法院协助办理,逾期不申请办理。标的物查封期限自动解除后本院不再续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买受人承担。
三、买受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拍卖之前拖欠的一切费用及办理权属证照变更所产生是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各自承担,买受人垫付应由原产权人交纳的费用而引发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另行诉讼解决。
以上《瑕疵说明》由本院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视为接受上述内容,对于《瑕疵说明》内未包含的其他瑕疵,日后产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另行诉讼解决。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金融佳苑C座3单元12层002室住宅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