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鹤庆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
第二次拍卖公告
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 ,户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21.1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75㎡;财产范围:估价对象房屋及其所独用或分摊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应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行权及水、电、网络、消防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权、配套房屋使用功能存在且不可分割或分离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非房地产成分等财产,债权债务、涉及的特许经营权等权益。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
位置状况 |
坐落 |
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1幢3单元301室 |
方位 |
位于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东临大羊线,南临西片区廉租房,西临市云鹤二小,北临兰缘锦镇,地理位置较好 |
|
小区简述 |
估价对象所属小区为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大羊线西片区廉租房,小区建成于2014年,小区物业公司为鹤庆县便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类型为普通住宅,户型主要以两居、三居为主,物业费为0.6元/㎡。 |
|
与重要场所 (设施)的距离 |
距云鹤二小约400米,鹤庆县中医医院约400米。 |
|
临街(路)状况 |
临城市主干道大羊线,通过大羊线可到达多条道路 |
|
所在楼幢 |
所处楼幢1幢位于小区外围 |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3/5 |
|
朝向 |
南北向 |
|
交通状况 |
道路状况 |
区域主干道有大羊线等,道路状况较好 |
出入可利用 交通工具 |
附近设有兰缘锦镇、龙华御景、中医院、双龙路路口等公交站,有鹤庆3路公交路线途经,交通便捷度一般 |
|
交通管制情况 |
无交通管制 |
|
停车方便程度 |
小区地上停车位,停车较方便 |
|
环境状况 |
自然环境 |
自然环境较好 |
人文环境 |
人文环境较好,居民素质较好、社会治安较好 |
|
景观 |
小区绿地 |
|
外部配套设施 |
基础设施 |
宗地红线外六通,基础设施较完善 |
公共服务设施 |
周边学校有:云鹤二小、鹤阳初级中学、鹤阳初级中学等;医院有:鹤庆县中医医院、鹤庆县人民医院、鹤庆县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超市有:乐玛特生活超市(城西店)、小兵便民超市、清清平价超市(龙华御景店)、卫平超市(大羊线店)等;餐馆有:食里飘香饭店(大羊线店)、孔富回族饭店(龙华御景店)、小牧匠酸菜牛肉餐厅、八仙居等;酒店有:鹤庆金达兰苑酒店、鹤庆白鹤悠居酒店、鹤庆如意馆酒店、鹤阳缘居民宿等;银行有:鹤庆农村商业银行(黄龙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大理鹤庆鹤阳支行)、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等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
居住社区成熟度 |
成熟 |
|
商业繁华度 |
较繁华 |
|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
估价对象名称 |
鹤庆县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1幢3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 |
|||
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
||||
分摊土地面积(㎡) |
25.75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四至 |
东临大羊线,南临西片区廉租房,西临市云鹤二小,北临兰缘锦镇 |
|||
形状 |
宗地形状较规则为长方形 |
|||
土地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有建筑 |
|||
地形地势 |
地形良好,地势较平坦 |
|||
地质、土壤 |
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良好 |
|||
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
||||
建筑面积(㎡) |
121.12 |
现实/法定用途 |
住宅/住宅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评估楼层/总楼层 |
3/5 |
|
层高 |
约2.9米 |
朝 向 |
南北向 |
|
平面布局 |
3室2厅1厨2卫 |
建筑功能 |
普通住宅 |
|
空间布局 |
3室2厅1厨2卫(平层) |
建筑规模 |
适中 |
|
装饰装修 |
外墙/外观 |
涂料、墙砖 |
||
客 厅 |
地:地砖,墙:乳胶漆、电视背景墙,顶:乳胶漆、石膏板吊顶,门:复合防盗门,窗:塑钢窗。 |
|||
卧 室 |
地:木地板,墙:乳胶漆、墙纸,顶:乳胶漆,门:套装木门,窗:塑钢窗。 |
|||
厨 房 |
地:地砖,墙:瓷砖墙面,顶:铝扣板吊顶,门:——,窗:塑钢窗。 |
|||
卫 生 间 |
地:地砖,墙:瓷砖墙面,顶:铝扣板吊顶,门:钢化玻璃门,窗:钢窗。 |
|||
阳台 |
封闭式 |
|||
设施 设备 |
水 电 |
有 |
电 梯 |
无(1梯2户) |
天然气 |
无 |
消 防 |
消防栓 |
|
空 调 |
无 |
其它设备 |
—— |
|
使用与维护 |
竣工时间 |
2014年 |
新旧程度 |
8成新 |
使用状况 |
为权利人自用 |
|||
维护与保养 |
维护与保养良好 |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较好 |
|||
完损状况 |
根据实地查勘的情况,房屋内外部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均完好,管道畅通,现状较好,使用正常,属于完好房。 |
|||
3、拖欠相关费用情况:估价人员在进行实地查勘时,经向鹤庆县便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查询,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欠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费合计¥1962元,水费合计¥486元,总欠费合计:2448元。
拍卖价:407351.00元(肆拾万零柒仟叁佰伍拾壹元整),保证金:40000元(肆万元整),增价幅度:2000元(贰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咨询(李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班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联系李法官安排看样,看样时间暂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3点。
四、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如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鹤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在降价)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1、司法拍卖服务费收费情况如下: (1)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7‰,超过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超过部分按不超过5‰收取;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超过部分按不超过3‰收取; (2)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为 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八、(1)、本标的物并已在鹤庆县不动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证号为:云(2020)鹤庆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178号)。本次拍卖按现状处置,买受人需自行实地看样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买受人已经出价并最终拍卖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根据法院的裁定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法院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的其他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
(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庆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理州鹤庆县支行, 账号:9558 8525 1500 2638 975),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0872—4133265
监督电话:0872—4133848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云鹤镇龙华御景二区1幢3单元301室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