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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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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7月17日10:00起至2026年7月 18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356号3幢3单元4-2房屋
此次拍卖的范围包含建筑物(含改扩建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维护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包括嵌入式衣柜、酒柜、橱柜及吊柜、灯具、燃气灶、浴霸、马桶、蹲便器、冲水箱、浴室柜组合、淋浴花洒套装、浴缸、五金件、木地板、水表、电表、燃气表、开关面板及其他嵌入房屋结构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所在小区名称为“新东方花园”,房屋产权证号为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257018号,混合结构,标的物所在楼幢共5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4、5层,跃层,经改扩建装修后户型结构为5室2厅1厨3卫(下层为2室2斤1厨2卫);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69.81㎡,房屋套内面积为154.11㎡,改扩建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9.5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权属登记部门记载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现空置中。
房屋存在改造及改扩建情况:跃下层部分阳台被改造为主卧衣帽间,生活阳台已封闭;跃上层扩建了客厅(含全封闭阳台)、阳光房; 跃上层楼顶建有花园(花园建有楼梯、花坛、水池等构筑物)。改扩建房屋包含跃上层客厅(含全封闭阳台)、阳光房。改扩建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9.51㎡,其中:客厅(含全封闭阳台)20.85㎡,阳光房8.66㎡。均为混合结构,室内已装修并与证载房屋连通使用。
室内装饰装修情况:入户防盗门,客厅、饭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顶棚石膏板吊顶、刷乳胶漆;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布,顶棚刷乳胶漆;厨房和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扣板吊顶。客厅(含全封闭阳台)层高 约2.4~2.7m,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布,顶棚石膏板吊顶、刷乳胶漆,阳台合金玻璃窗顶,阳光房,层高约2.4m,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合金玻璃+伸缩遮阳板,
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已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9.79万元,起拍价:48.853万元,保证金:4.8853万元,增价幅度:48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标的物涉及改扩建。委托法院及辅助机构无法判断房屋质量是否受结构改造影响,亦不对其品质及安全性作任何保证。请买受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自行评估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3、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搭建的楼顶花园,未能确认该自行搭建部分是否属于违建,评估报告中改扩建房屋的面积系估价人员现场测量计算所得,仅作参考。委托法院无法判断标的物的改扩建部分是否为违章建筑。拍卖成交后,法院按证载面积范围交付,违建部分不在交付范围内,过户时若相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产生的拆除、恢复等相关工程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若因违章建筑产生的罚款、行政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4、据向物管了解,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欠物业费3252元,物业费为0.6元/㎡.月,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未能查询到标的物是否有水、电欠费情况,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业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上述所有欠费(包括其它罚款、维修维护费等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两层屋顶均有渗水情况,墙漆脱落,特别是,因上跃阳台雨水倒灌进室内,造成下跃屋顶墙皮脱落情况严重,下跃主卧室不排除有屋顶漏水,吊顶垮塌,木地板受潮发泡,且给3楼房屋的屋顶造成损坏。拍卖成交后,因上述房屋渗漏水问题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相邻方(3楼住户)的维修赔偿纠纷、标的物自身的修复及相关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后果。委托法院及辅拍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仔细进行实地看样,全面了解渗漏水实际状况、结构安全及修复难度。一经参与竞拍,即视为对上述全部瑕疵及风险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8、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确认。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6093)。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潘老师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张法官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356号3幢3单元4-2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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