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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1008号蓝湾花园30幢1-301室住宅房产及地下车库拍卖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20日10时至2026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6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
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1008号蓝湾花园30幢1-301室住宅房产及地下车库。
(二)拍品已知情况
依据金华市正大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本次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1008号蓝湾花园30幢1-301室房地产,财产范围为主房建筑面积154.13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30幢地下车库103号47.89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面积31.28平方米,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固定装修及室内物品
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其合法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室内固定装修、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及房屋所有权人合法享用的相关权益,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四)物业欠费情况
据了解,该房产尚未缴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管理费5229元(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价格及竞价规则
评估价:109万元,起拍价:77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注意: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或通过辅拍机构微信联系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委托代理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或通过辅拍机构微信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开拍前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五)被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人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
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已知相关权利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0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利害关系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现场看房统一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15:30
看房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俞先生)
拍卖流程及成交确认手续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通过电话或扫预约码完成看房预约。过期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请尽快预约并准时到场看样,逾期不再补看,超时不等候看样。
人民法院或辅拍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看房过程通过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
七、异议处理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通过案件承办人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罗法官。
八、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等负担
竞买人竞拍前应当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水电气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事宜。
十、如果本次拍卖流拍,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的本案被执行人的所有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通过案件承办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剩余应交价款在500万元以内的,自拍卖结束第二天开始起算的20个自然日内缴清余款;拍卖剩余应交价款500万元(含)以上,自拍卖结束第二天开始起算的30个自然日内缴清余款。
缴款请通过银行付款或网上银行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
收款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7667
转账请备注拍品名称或执行案号。
十三、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15日内,请买受人联系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并通过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人民法院将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15日内向买受人电子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六、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财产调查表、公告和拍卖须知及所有公示的附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拍卖流程及成交手续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案件承办人电话:罗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金华市兰溪街210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0579/0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工作人员联系:
1.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李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业务);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业务)。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23号。
2.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黄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500号(八一南街地铁站A口步行450米)。
3.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洪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28号。
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王凯:*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丹溪路1388号(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均可)。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徐紫芬,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人民西路453号。
特别提醒: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各贷款银行审核确定,与本院无涉。竞买人不管以何种方式付款,必须在本院拍卖公告上规定时间内缴清余款,如未按期付款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1008号蓝湾花园30幢1-301室住宅房产及地下车库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