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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25)琼0108执7448号裁定书,本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1;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辽宁东戴河新区海韵星城小区128#1单元1602室
权属状况:登记在被执行人赵某名下
不动产权证号:辽(2017)绥中县不动产权第0015142号
瑕疵说明:
1.该房产是否拖欠物业、水电管理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可参考评估报告,房屋未腾退。
2.根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送达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该财产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参考价:254200元,变卖预缴费:16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注:变卖预缴款内已包含保证金,缴纳变卖预缴款后无需另行缴纳保证金。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变卖事由:
本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阿里巴巴平台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200000元,4月3日流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依申请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160000元,于4月30日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变卖申请,故依法以二拍保留价作为起拍价予以变卖。
特别提示: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买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若因限购政策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存在的税、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详细情况请买受人仔细阅读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竞买人应仔细阅读附件评估报告,并自行前往当地税务、国土相关部门自行了解税费过户等问题。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法的处理。
如涉及强制腾退,腾退所需一切费用将可能要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交付需给予法院一定时间(一般在30天-90天不等)。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获得当地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看样时间或买受人自行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联系电话:0898-6571103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家,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税费承担情况:
1、拍卖成交后,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2、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的费用,以及不动产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滞纳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拍卖公告中(如有)所披露的需缴纳费用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需缴纳的费用详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4、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制作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关于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原权利人所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特别说明:如因税务部门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缴纳税费的,待过户税费缴纳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如出现垫付行为的,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本院不再予受理(导致该种情况出现的一般为无证不动产、回迁房及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不动产等,意向者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予以考虑)。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62)。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意事项:拍卖成交后,不动产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严正声明:
1. 严禁任何人以法院及工作人员名义,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索取任何财物、款项;
2. 严禁任何人通过法院拍卖活动,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严禁任何人通过恶意抬高法院拍卖标价等方式,妨害、干扰法院拍卖活动;
4. 本院目前仅授权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及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拍辅机构四家拍卖辅助机构对本院的拍卖活动进行对外委托评估、挂网拍卖等工作,其他企业及个人均未获得本院授权及允许。竞买人、买受人需谨慎一切借以法院名义或带有“法拍”字眼的企业及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以防上当受骗。
本院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网拍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五月六日
辽宁东戴河新区海韵星城小区128#1单元1602室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