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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403执85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2025)粤珠横琴执字第2号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二、标的概况及拍卖标的
标的物:整体拍卖被执行人周月明名下位于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7栋二层1号商铺、8栋1号商铺、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6、17、18、19、20号商铺合计7套商铺,标的物详情详见下表:
权属人、标的物坐落、权证号码、建筑面积:
序号 |
权属人 |
标的物坐落(合并整体拍卖) |
权证号码 |
建筑面积(㎡) |
1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7栋二层1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634.27 |
2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8栋1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724.57 |
3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6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56.09 |
4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7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90.27 |
5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8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13.94 |
6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9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9.05 |
7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20号商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526.17 |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有租客使用,现用于经营幼儿园,带租拍卖,租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租赁情况详见附件。(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7栋二层1号商铺、8栋1号商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6、17、18、19、20号商铺同时签署一份租赁合同,意向竞买人需注意上述商铺已打通作为幼儿园合并使用)。
特别提醒:
1. 该标的现用于幼儿园,买受人需要自行核实办学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有效性,若为普惠性幼儿园,需遵守相关政策,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 本院对于该标的的质量、改造合规性、办学条件不做担保,竞买人需自行现场勘查,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现状并承担全部风险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拍卖标的不包括家电家具等一切商品。
4. 如果需要法院进行强制腾迁的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需要公告后组织力量进行腾迁行动,所以实际交付买受人使用需一定时间,请买受人有一定的心理预期。若本次拍卖因法定程序而被撤销的,拍卖人只负责退回保证金,而不负责赔偿。
5.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风险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网
网 址: https://sf.taobao.com/0756/03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分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如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网拍小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要委托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标的:
1. 本院;
2. 淘宝网;
3. 京东辅拍;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拍卖税费负担
本次拍卖实行各付各税。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部分。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依法应由原产权人负担的税款,经税务部门确定后,由买受人垫付后十天内凭相关单据到本院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所有税费。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风险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四)保证金
经委托定向询价及网络询价,本院确定本次拍卖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如下表所示(由于本次拍卖合并整体拍卖下列房产,请以合计金额为准):
序号 |
权属人 |
标的物坐落(合并拍卖) |
参考价(元) |
拍卖保留底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7栋二层1号商铺 |
3531932.50 |
2825546.00 |
226044 |
10000 |
2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8栋1号商铺 |
4702821.50 |
3762257.20 |
300981 |
10000 |
3 |
周月明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6号商铺 |
1656606 |
1325284.80 |
106023 |
5000 |
4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7号商铺 |
1251895 |
1001516.00 |
80121 |
5000 |
5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8号商铺 |
771877 |
617501.60 |
49400 |
4000 |
6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9号商铺 |
740632 |
592505.60 |
47400 |
4000 |
7 |
周月明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20号商铺 |
3266761 |
2613408.80 |
209073 |
10000 |
合计: |
15922525 |
12738020 |
1019042 |
48000 |
||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账号:4435*开通会员可解锁*7*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 26-85及买受人姓名。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网拍小组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七)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交付
本院按拍卖标的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时间: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自行看样。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电话仅限于举报投诉,咨询请拨*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2.不动产权登记表;
3.租赁合同(多个商铺合并拍卖)。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如下银行向本院表示,有意为竞买成功且符合其银行发放贷款条件者,提供贷款服务。有需要者,请自行提前咨询:
1.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联系人:
袁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珠海农商银行联系人:
徐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卢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3.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斗门支行联系人:
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联系人:
莫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醒:
1.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相关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等不影响本公告所指定缴纳拍卖余款的期限和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视该竞买人悔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8号7栋二层1号商铺、8栋1号商铺、斗门区白蕉镇宁海世纪城16-20号商铺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