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苏香名园一区11幢804室不动产的50%份额(非整套房屋)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0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auction.jd.com/allcourtslist.html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现状
1.标的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苏香名园一区11幢804室不动产的50%份额(非整套房屋)
2.标的情况:
该不动产权证号:00076694;房屋建筑面积:130.5㎡;总层数:11;所在层:8;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本次拍卖为该不动产50%的产权份额,不动产目前为共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仅对该不动产50%份额的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法院不负责后续可能涉及到的共有物分割、析产、实际居住等问题。请竞买人知晓上述风险,谨慎参拍。
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停车费等一切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其他税费等涉及房产过户费用自行咨询房产相关部门。标的物存在法院查封,不可移动的财产以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的物品为准。
特别提醒:①拍卖网页中的地图标注可能有误,请以实地看样为准。②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通过照片、视频等了解拍卖标的物,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各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二、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价格及拍卖款项支付方式
1.起拍价:540000元
保证金:86400元
增价幅度:4300元
2.拍卖尾款支付账户:
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322*开通会员可解锁*3*开通会员可解锁*
3.拍卖款项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上述指定账户。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看样联系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 预约看样统一以电话通知为准)。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竞价规则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七、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扣缴。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停车费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有关户口、学区的事项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询。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关于退税提示:如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自愿垫付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款,买受人应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供垫付税款凭证,逾期法律后果自负。
八、关于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特别提醒
1.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 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确认书会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九、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执行法院名称及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咨询联系电话:400-1822-580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转6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苏香名园一区11幢804室不动产的50%份额(非整套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