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重庆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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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121日10时至20251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

评估价:304.19万元(大写:叁佰零肆万壹仟玖佰元整)

起拍价:170.36万元,保证金:34.07万元,增价幅度:0.85万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拍卖对象范围

本次拍卖对象为位于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拍卖对象财产范围为建筑物房屋所有权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装饰装修价值,不包括动产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等。

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基本状况见下表:

表2 天润港城1-3036基本状况一览表

名称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

坐落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

规模

建筑面积

604.16㎡

土地面积

--

用途

证载用途

商业

实际用途

商业

权属

权利人

胡**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总层数

3F/3F

3、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见下表:

表3 天润港城1-3036土地基本状况一览表

名称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四至

北至镇淮路,南至天润港城内部,西至道路,东至中飞大道

形状

较规则

分摊土地面积

--

共有宗地面积

--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9.17年

地形地势

宗地平整,地势较平坦

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宗地内“五通一平”

4、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见下表:

表4 天润港城1-3036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名称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房地产

房屋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604.16㎡

设施设备

拍卖对象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配有停车场及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较完善。

装饰装修

至价值时点时房屋装修状况为毛坯。

建成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净层高

5.3m

所在层数/总层数

3F/3F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平面布置

内部通畅,格局较优

朝向

建筑物坐北朝南,条状布局

新旧程度

建成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价值时点已使用7.55年,根据年限法计算成新率为84%,结合现场勘察房屋状态较好,综合成新率85%。

使用及维护状况

结构状况完全可靠,整体性好,房屋或板缝不露水,装修设备较完整、基本无损的房屋,虽存在一定的陈旧现象或个别构件有轻微损坏但在充许值之内,不存在安全居住和正常使用的,通过小修即能修复的房屋,属于基本完好房,经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拍卖对象维护保养较优,成新度较高,参考《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成新率约为八五成新。

表5 天润港城1-3036权属登记摘录表

权利人

胡**

不动产权证号

皖(2023)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7132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房地坐落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类型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用途

商业

权利性质

出让

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604.16㎡

使用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总层数

3F/3F

4、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见下表:

表6 天润港城1-3036他项权利状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房地产

担保权利设立状况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未提供抵押、查封相关资料。

出租或者占用情况

于价值时点房屋处于空置状态。

其他特殊情况

①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

②拍卖对象为已竣工房地产,无拖欠建设工程款价款及其他优先受偿款等情形;

③不属于已依法公告列入征收、征用范围;

④拍卖对象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⑤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明确,无归属争议;无建筑物归属争议;

⑥非临时用地;非临时建筑;

⑦为合法用地及合法建筑。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

1. 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和县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1-3036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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