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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上海满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3号楼302室不动产,产权证号为沪(2018)虹字不动产权第006904号,证载建筑面积669.03平方米,用途为办公,评估价为32505492元。
起拍价:228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及内在质量、占有使用、水电气暖的供用、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交纳等情况,请意向人务必自行实地看样并向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或未向有关部门了解的也视为认可现状,责任自负。
标的房产占用中,拍卖成交后,交房周期可能较长,具体时间依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相应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若有优先购买权且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后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程序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及物业费、水、电、气、暖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八、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将成交余款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2025鲁01执恢167号)。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分行
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31
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十一、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网拍平台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平台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服务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二路1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3号楼302室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