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安徽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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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厂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720日10时至20267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厂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596.22万元(大写:伍佰玖拾陆万贰仟贰佰元整

起拍价:476.9760万元,保证金:95.3952万元,增价幅度:2.3848万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 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工业房地产。本报告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上水、通雨水、通污水、通讯等);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项目用地不动产权登记状况

使用权证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权证号

皖(2021)和县不动产权第0009734号

不动产单元号

3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11W00000000

使用权人

安徽筑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权利人证件号

91340523MA2W8MDX64

登记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坐落

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

查询信息用途

证书状态

现势

附记

土地信息

面积

使用起止期限

土地性质

土地用地

32697.75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让

工业用地

共有权人

权证号

共有权人

共有方式

共有比例

皖(2021)和县不动产权第0009734号

安徽筑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单独所有

2.2规划核准文件

名 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 号

建字第34*开通会员可解锁*48号

建设单位(个人)

安徽筑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项目

建设位置

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

工业:14679.69m2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自核发日起在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逾期本证自行失效,开工前须委托有资质测绘部门出具放线报告,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并做记录单后,方可动工建设,同时基础到正负零、结构封顶必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检查,无和县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监督检查或超面积建设均属于违法建设。

2、工程需满足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后需向规划部门报送工程验收合格资料进行备案。

3、单体建筑面积:6#厂房:4269.39m2,7#厂房:2134.83m2,8#厂房:2535.89m2,9#厂房:1380.05m2,10#厂房:2224.72m2,11#厂房:2134.82m2。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施工核准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开通会员可解锁*0301(补)

建设单位

安徽筑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项目1-5#厂房

建设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_和县

建筑规模

7718.55平方米

合同价格

900万元

勘察单位

苏州同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京宁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和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杜**

总监理工程师

陈*

合同工期

183日历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证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

*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经理变更为胡后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开通会员可解锁*0101(补)

建设单位

安徽筑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项目6-11#厂房

建设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_和县

建筑规模

14679.69平方米

合同价格

1500万元

勘察单位

苏州同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京宁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和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胡**

总监理工程师

陈*

合同工期

248日历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证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不动产测绘服务面积

(2025)皖0523和评字第174号不动产测绘服务面积测量统计表

序号

栋号

层数

总高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11#

1

9.3

1375.00

1375.00

11#

3

15.0

258.88

776.64

小计

1633.88

2151.64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3.1拍卖对象土地状况(大地块)

(1)座落: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

(2)宗地形状: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

(3)所在宗地四至:东临G346,南至其他用地,西至其他用地,北至通江大道;

(4)宗地内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五通”和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

(5)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7)使用权面积:32697.75m2;

(8)土地使用起止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9)地形: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形较平坦、规则;

(10)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势起伏不大,自然排水较通畅;

(11)地基:拍卖对象所在宗地承载力较大,地基较优;

(12)地质水文状况:拍卖对象宗地所在区域地质构造稳定,地质水文状况较优。

3.2拍卖对象房屋状况

具体状况详见下表《建筑物状况一览表》

拍卖对象建筑物状况一览表

序号

栋号

结构

层数

面积(m2

建成年代

建筑物状况

1

11#

钢与钢混结构

3

2151.64

2022年

底层9.3米,二、三层3.5米,外立面真石漆,混凝土地坪,双跨,跨度约15米,室内毛坯

注:评估报告和测绘报告均以附件形式已经上传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7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为无证厂房,拍卖公告中的厂房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总高、层数由本院委托的测绘机构测算及现场勘察所得,拍卖标的实际建筑面积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测算、认定、登记为准,该数据与本拍卖公告可能存在误差,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误差的认可和接受;

2.拍卖标的坐落于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该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土地面积为32697.75平方米、登记土地性质为出让、登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地目前尚未分割;

3.经本院函询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标的厂房需经该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分割登记,拍卖标的所在宗地不宜分割,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内容涵盖宗地全部范围,内部道路、市政、消防设施均共建共用,宗地及建筑分割需充分征求主管部门及其他权利人意见,请竞买人予以知悉;

4.拍卖标的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本院不承诺、不保障拍卖标的分割、过户、办证事宜,目前及将来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及完税过户手续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风险和费用负担的认可和接受;

5.拍卖标的实际使用需符合所在辖区政府相关要求及准入条件,具体要求和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要求及准入条件致使无法使用厂房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为该宗地(和县鸟江镇通江大道北侧)上的部分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厂房道路、水电等设施涉及共用供给设施,拍卖标的无独立进出通道,本院不对厂房后期能否正常进入并使用提供保障;

7.拍卖成交后,因拍卖标的内存放有部分物品,需待本院腾空后方可交付,本院将以现状交付,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8.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和县乌江镇通江大道北侧的智成筑远产业创新园二期11#厂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