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66号平门上院160号不动产(含固定装修、不含室内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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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66号平门上院160号不动产(含固定装修、不含室内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关于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66号平门上院160号不动产(含固定装修及地下室、不含室内物品)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66号平门上院160号不动产(含固定装修及地下室、不含室内物品)

所有权人: 郑某、孔某某,房屋产权证号:*开通会员可解锁*,G*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建筑面积:213.52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4,所在层:1。土地面积:188.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32.9平方米。用途:非居住。使用起止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30日内搬离。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129与姑苏法院网拍组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意向竞买人请带好有效证件准时进行现场看样。

二、拍卖财产网络询价为12573360元,本次拍卖起拍价8802000元,保证金880200元,增价幅度44000元。

三、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121610时至20251217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特别提示:

1.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请于开拍前咨询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拍卖不接受组合性贷款方式购买。

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

2.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

(3)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

(4)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

(5)担保落实机构协助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

(6)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3.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3)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

(4)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5)其他资料: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办理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其他需要的资料。

4.买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符合贷款条件,应采取其他方式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余款。

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

(1)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三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2)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五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

(3)买受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另外该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本次拍卖组织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请带好有效证件准时进行现场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扣缴。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予办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三、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安置条件需申请安置费的,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大观名园支行,账号:62326361*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非拍品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苏州市姑苏区平齐路66号平门上院160号不动产(含固定装修、不含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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