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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华路328号城市印象3幢3单元101室的住宅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华路328号城市印象3幢3单元101室的住宅房地产,拍卖范围包括证载的房屋所有权和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外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和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㈠区位状况
坐落:兰溪市兰江街道丹华路328号城市印象3幢3单元101室;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距兰溪嘉泰新时代广场、世贸广场、兰溪汽车西站直线距离在500米范围内;
临街状况:不临街;
朝向:所在楼宇主体大致为南北朝向;
楼层:证载总层数12层,拍卖对象所在层为1层;
边套情况:中间套;
主干道:拍卖对象区域主干道为丹溪大道,路面为水泥或沥青路面,路面宽整度较好,交通流量较大;
交通状况:周边有兰溪23-A、兰溪23-B、兰溪302路等公交车设点通过,交通便利度较好;
交通管制:区域内有限速,无其他交通管制;
停车状况:拍卖对象周边有部分临时停车位,停车方便度一般;
基础设施:给排水、通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公共配套设施:区域内公共生活配套设施分布较齐全;
自然环境:区域无明显空气、辐射污染,区域环境一般;
人文环境:所在区域周边居民整体素质尚可,治安状况良好;
景观状况:周边绿化、景观一般;
相邻房地产状况:拍卖对象相邻房地产以住宅、商业房地产为主。
㈡实物状况
⒈土地实物状况
小区四至:东面为岭西路、南面为通道、西面为丹华路、北面为丹溪大道(拍卖对象宗地界址以宗地界址图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证载为14.58平方米;
土地形状:形状较不规则;
地形地势:根据现场查勘,该区块地形平坦,地势与相临宗地齐平,排水顺畅;
土壤地质:土壤暂未发现明显污染,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
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上下通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水文状况:地下水和水质暂未发现有明显污染。
⒉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证载住宅建筑面积为114.05平方米;
建筑结构:证载为钢混结构;
设施设备:电梯、安保、消防等设施设备较完善;
净高:室内局部高约2.58米;
装饰装修: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客餐厅地砖地面,墙面刷艺术漆,顶棚吊顶,装有固定柜;厨卫区地砖地面,墙面贴砖,顶棚集成吊顶,装有橱柜、吊柜、洗漱台等;卧室木地板,墙面刷艺术漆,顶部吊顶,装有固定柜;阳台部分并入室内,洗晒区安装洗衣池,局部有改扩建。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空间布局:3室2厅1厨2卫带阳台,空间布局仅为拍卖人员根据现场状况大致判断,实际布局以现状实物为准;
建筑功能:作为居住宅地产进行设计建造,能满足居住需求;
建筑外观:水平投影呈基本规则形状;
新旧程度(建成年份):约建于2020年;
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完好房。
㈢权益状况
⒈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所有权状况:国有;
土地使用权人:方某;
土地使用权面积:证载为14.58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0557号;
登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权利性质:出让;
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至价值时点尚余约50年;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管制:系国有建设用地,按证载用途进行使用;
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有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山支行;
查封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已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⒉建筑物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方某;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0557号;
登记用途:住宅;
权利性质:商品房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物业管理情况: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有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山支行;
查封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已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使用情况:据现场查勘,拍卖对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拖欠税费情况:本报告不考虑有无历史欠费对拍卖结果的影响。
生效判决文书:(2025)浙0781民初5522号
评估价:105万元,起拍价:60万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0.4万元及其倍数。
买受人未在公告第十一条确定的时间内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看样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到周五8:30-5.30),1356690085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7020024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陈羿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开通会员可解锁*;王巍慧:*开通会员可解锁*;
4、浙商银行联系。联系人:童健*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倪君琳*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房地产类)。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监察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华路328号城市印象3幢3单元101室的住宅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