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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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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长寿区陈家坡16号2-5-2号的不动产。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长寿区陈家坡16号2-5-2号,建筑面积:104.87平方米,套内面积:90.6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开通会员可解锁*;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位于名义层第5层,户型为3室2厅1厨1卫。标的物现状为案外人使用。更多详情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
2、未了解到水电气及物业费欠费情况,成交后最终物业管理、水电气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5.73万元,变卖价:8.8088万元,保证金:0.9万元,增价幅度:17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委托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八方拍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963-5366或登陆www.bafangpai.cn自助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项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竞买开拍前7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变卖预缴款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每次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说明
(一)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变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应于变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开通会员可解锁*7122410)。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机构: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963-5366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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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重庆市长寿区陈家坡16号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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