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0101015号(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5
发布于
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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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0101015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20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0101015号【产权证号:2014017812,建筑面积:98.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93.24平方米,分摊面积5.46平方米;土地证号:2014-B012966,土地性质:出让;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34,所在层数1】。

询价评估价格:32.03万元,变卖价人民币179368元,变卖预缴款人民币179368元,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又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人民币 0.2万元(或0.2万元整倍数)。

特别注明:

1、该评估价格由询价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雨湖区税务局)计税评估价格确定。

2、房屋相关落户、办证、测绘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院本次的司法变卖、除本公告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4、该不动产有抵押、有查封、有租赁,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9:30-17:30);

2、咨询电话:胡*开通会员可解锁*(变卖成交之后及时与之联系)

3、可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本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组织看样。

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179368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五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该宗土地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含测绘费用)。若变卖的不动产有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欲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余款(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请在成交确认之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资产名称,执行案号(2025)湘0382执恢55号}

户名: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市支行

账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详情请参考网拍平台公布的说明。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对司法变卖房屋是否作限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若因政策原因,导致竞拍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有关资料。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韶山市人民法院

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01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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