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存放在郯城县高峰头镇曹中村的塑料颗粒造粒机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2
发布于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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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存放在郯城县高峰头镇曹中村的塑料颗粒造粒机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9/07)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存放在郯城县高峰头镇曹中村的塑料颗粒造粒机一套。

财产详情见后附评估报告。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起拍价:16946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买开始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1322执恢36号拍卖余款”。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

账号:937*开通会员可解锁*777003777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富来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物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存放在郯城县高峰头镇曹中村的塑料颗粒造粒机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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