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田某共同共有的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盛世华庭)2栋1单元0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52号】(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重庆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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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田某共同共有的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盛世华庭)2栋1单元0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52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变卖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始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田某共同共有的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盛世华庭)2栋1单元0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52号】,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实际情况可自行到现场核实。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承办法官。

变卖价:470475元、增价幅度:0.2万元。

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竞买前请仔细阅读并知悉本公告、变卖须知及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后一周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看样。

五、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后一周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通过以此实名认证办理的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标的物竞得之后的余款缴纳,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随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随县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732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黄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县振兴路1号

温馨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田某共同共有的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盛世华庭)2栋1单元0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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