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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OPPO Reno10 Pro手机1部。
平台估价平均值:695元(爱回收600元+转转681元+闲鱼803元),起拍价:695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1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上述标的物扣押时间较长,无充电器、耳机等配件,无法提供相关购买凭证,无法保证标的物为正品行货及维修情况,无法确定是否隐含其他瑕疵等问题,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2、标的物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价款。法院以交付的实际现状为准,不承担拍卖物品已知、未知的瑕疵保证,买受人参与竞拍既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为没收财产,法院无法提供手机密码、ID码。若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应商店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标的物产生的修理费、ID解锁、解密码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成交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格式化或刷机处理,标的物存在的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
5、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法院不支持邮寄。
二、咨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请及时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取标的物。因标的物产生的修理费、ID解锁、解密码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32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询价结果摘录自京东爱回收平台、转转平台、闲鱼平台】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薛法官)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网址: http://sifa.jd.com/2251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OPPO Reno10 Pro手机1部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