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彩的…
发布时间:
2026-08-13
发布于
山东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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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标的介绍

优先购买权

竞价记录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竞价结果通知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近期修改记录

暂无修改记录

滕州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彩的灯灯串半成品一宗(详见《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半成品库存明细》)

起拍价:2536100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提示:1、法院干警、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一律禁止以本人名义、近亲属、他人代持、隐名委托等方式参与本次竞买,违规报名竞买的,报名无效、成交结果不予确认,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与记录责任。

2、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王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50)。

看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物所在地点:位于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院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拍卖标的物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支付价款据实多退少补,拍得后交付期间因此产生的利息及相关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2.上述拍卖标的物位于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院内,如需现场查看,请提前咨询执行法官,本院将统一组织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看。

六、其他相关条件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转运手续。且本次拍卖、评估假设条件是将标的物移走使用,并自行承担产生的拆解、安装、运输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法院对此不负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 滕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账号:37*开通会员可解锁*565656062757),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481执恢305号拍卖余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rmfysszc.gov.cn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单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8 月13日

相关附件

霓虹王资产评估报告.pdf

2评估明细表-霓虹王.pdf

执行裁定书(拍卖彩灯灯串半成品)2024-3048-5.pdf

滕州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日10时至2026年 9月 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彩灯灯串半成品一宗(详见《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半成品库存明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转运手续。且本次拍卖、评估假设条件是将标的物移走使用,并自行承担产生的拆解、安装、运输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法院对此不负责。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滕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账号:37*开通会员可解锁*565656062757),并到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所在相关部门了解)。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单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 8 月 13日

优先购买权

名称 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彩的灯灯串半成品一宗
起拍价 253.61(万元) 评估值 362.297353(万元) 保证金 25(万元) 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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