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重庆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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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128日10时至20251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室不动产

评估价:37.74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其中:房地产价值30.492万元,装修价值7.254万元)

起拍价:30.1968万元,保证金:6.0393万元,增价幅度:0.3019万

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汇总表

四舍五入,取整至十位

房地产权利人

权证号

建筑面积

所在层数/

层数

房屋用途

评估

元/m2

评估总价

万元

高**

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4093号

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

122.95

2/11

成套住宅

2480

30.492

装潢部分

590

7.254

合 计

3070

37.746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拍卖对象范围

本次拍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成套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22.95㎡。

拍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房屋所有权、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所分摊的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等。

2、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情况,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见下表:

1 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名称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成套住宅房地产

权证

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

第0064093号

坐落

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

权利人

高**

建筑面积

122.95㎡

专有建筑面积

105.78㎡

分摊建筑面积

17.17㎡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房屋性质

其他

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2/11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登记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外墙

文化砖+涂料

朝向

南北朝向

设施设备

拍卖对象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装饰装修

拍卖对象平面布局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具体装修情况如下:

朝南卧室1:有独立卫生间,墙面刷白,地面铺木地板,装饰吊顶,装有风管机,朝南有室内飘窗,木门;卫生间:地面、墙面贴砖,玻璃门,成套洗漱柜,铝扣板吊顶,弧形钢化玻璃淋浴间,一体暖风机,花洒、马桶、置物架等设施齐全;

朝南卧室2:墙面刷白,地面铺木地板,装饰吊顶,朝南有室内飘窗,木门;

朝北卧室3:墙面刷白,地面铺砖,木门;

客厅、餐厅:地面铺砖,墙面刷白,装饰吊顶,客厅装有风管机,阳台与客厅相连,连墙组合洗衣柜、室内升降晾衣架、防盗窗;

厨房:朝北,与餐厅相连,由两组连墙置物柜相隔,浅色橱柜及吊柜,洗菜池及水龙头,马可波罗燃气灶、抽油烟机,美的燃气热水器;

卫生间:地面、墙面贴砖,玻璃门,成套洗漱柜,铝扣板吊顶,一体暖风机、马桶、花洒、置物架等设施齐全;

房屋客厅净高2.7mh,全室灯具齐全、门窗完好。

新旧程度

经现场勘查,拍卖对象建成年代约为2015年,成新度一般。

使用及维护状况

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未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和居住的隐患,

属于基本完好房,整体成新度一般。

3、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情况,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见下表:

2 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一览表

名称

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成套住宅房地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形状

较规则

地形地势

宗地平整,地势较平坦

四至

北至镇淮家园三期,南临镇淮中路,西临中飞大道,东至镇淮家园二期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面积

共有宗地64171.19㎡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及宗地内“六通一平” (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

4、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情况,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见下表:

3 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成套住宅房地产

限制权利信息

已查封,查封机关为和县人民法院

他项权利状况

已抵押,他项权利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支行

出租或者占用情况

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拍卖对象现出租给他人使用

其他特殊情况

①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

②拍卖对象为已竣工房地产;

③非临时用地;非临时建筑;

④为合法用地及合法建筑。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

1. 拍卖标的存在占用使用情形,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650号镇淮家园27-201室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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