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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5)桂0126执恢573号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吴国珍名下的位于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北面、东环路西面(都市花园)B2幢B2-9铺【不动产权证号:宾阳房权证字第2013004603号,建筑面积:131.6㎡】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北面、东环路西面(都市花园)B2幢B2-9铺
标的物详情: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北面、东环路西面(都市花园)B2幢B2-9铺,已办理产权证,简单装修,无钥匙不安排看样。拍卖成交后耐心等待法院安排进行交付。
二、变卖保留价:935959元人民币(已含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人民币。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拍,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四、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本拍品法院不组织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辅拍助理。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为免费服务。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变卖日前五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变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网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5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户名:(2025)桂0126执恢573号-吴国珍;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行;账户帐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660034073】,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确定。
十一、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的,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锁定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变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如重新拍卖、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变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锁定的变卖预缴款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宾阳县人民法院
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北面、东环路西面(都市花园)B2幢B2-9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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