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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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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9日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1,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财产
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覃海容名下的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万福路1号肇庆珀丽湾商住区二期架空车库326号小车位【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13208号】(详见调查报告及网络询价报告)
财产处置参考价(网络询价):43339元,起拍价:24269.84元,保证金:4853元,上述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需知悉以下情况:如买受人竞得后需退税【详情见三、特别提示(三)】,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税申请及相关税票原件(或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缴的房产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
注:本公告所称的日均为自然日。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现场提交。提交资料到本院二楼执行事务中心,注明“省拍拍卖辅助小组收”。2、邮寄提交。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2号高要法院执行局,省拍拍卖辅助小组收。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拍卖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根据财产所在地归属税局复函:拍卖房产属于买受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契税、印花税。1.契税税率3%。其中:(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2印花税税率0.5‰。免征条件: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拍卖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1.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方为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7%。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4、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5、印花税税率0.5‰。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6.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被执行人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拍卖环节产生的所得并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税,不在拍卖环节征收。(2)个人所得税 被执行人属于个人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据实征收:(转让房产收入一房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2.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转让房产收入×3%。免征条件: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7、土地增值税(1)据实征收: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适用税率30%-60%。(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核定征收率,单位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6%,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过户过程中,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被执行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再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扣减并退付,其中退付范围包括住宅、公寓、车位、写字楼、别墅等(不包含相关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自行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期限不超过15天。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税申请及相关税票原件或复印件,逾期提交的,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缴的不动产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联系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2)粤1204刑初29号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5)粤1204执1661号
标的物基本情况咨询:贾法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方式联系:省拍拍卖辅助小组*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珀丽湾
集中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
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
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一天预约,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5年12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账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注栏注明“(2025)粤1204执1661号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省拍拍卖辅助小组*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网拍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万福路1号肇庆珀丽湾商住区二期架空车库326号小车位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