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16号1幢28-7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重庆九龙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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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16号1幢28-7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213日10时(变卖期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用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16号1幢28-7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为100.87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为81.57平方米,物业名称为“金科阳光小镇五期”,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标的物大楼共36层(地上34层,地下2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28层,约建成于2012年。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该标的物欠物业费共计4075.2元.仅供参考,具体物业管理和商业用房管理服务欠费数额情况以标的物交付之日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和商业管理服务公司查询到的结果为准。具体信息请参考附件《评估报告书》。

本次拍卖标的物被查封,有抵押。现由被执行人居住、已装修。本院执行范围为标的物产权证上的红线面积,该标的物是否有赠送面积及使用权等详细情况需自行与房屋开发商了解。本次拍卖价格包含房屋固定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要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本院只对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交付

若拍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可能存在的违建部分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及被强制拆除等风险和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次变卖范围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产权范围为准,变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处置参考价(评估价):82.71万元,起拍价:46.3176万元变卖预缴款:46.3176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排)。重庆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老师(限工作时间)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在变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变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七、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变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4.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法院会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如若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申请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人民法院将不予准许。

5.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八、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的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

十六、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十七、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2.rZXm7W&path=sf-helpcenter-jmlc#m2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先老师(限工作时间)

本院咨询电话:江法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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