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不动产内的1台半自动糊箱机及1台包装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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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不动产内的1台半自动糊箱机及1台包装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关于[存放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不动产内的1台半自动糊箱机及1台包装机]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不动产内的1台半自动糊箱机及1台包装机

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目前放置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内,系半自动糊箱机1台、包装机1台,具体可查看评估报告中相对应部分,成交后具体交付事宜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2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财产损失的责任,所有拍卖标的物均以交付时的现状、数量为准(交付前若标的物部件灭失、损坏等因素导致的不能正常使用或价值贬损,本院不承担相应的损失),请意向竞买人谨慎购买

3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拆除和运输,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发票,不能取得发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看样过程中各方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言语、措施和行为;未看样者竞价成交视为对本拍品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

6、意向竞买人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参与竞拍视为已知晓本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

7、其他未尽事宜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起拍价:6391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120元。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受托人报名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看样过程中各方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言语、措施和行为;未看样者竞价成交视为对本拍品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也可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本院或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意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邱法官);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小张)、*开通会员可解锁*(小臧)。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存放于丹阳市云阳镇振兴路35号(原横塘南马)不动产内的1台半自动糊箱机及1台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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