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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通县长宁镇宁张公路299号(7栋等)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的公告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为青海省经委和大通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位于青海省大通县宁张公路17公里处(北川工业园区)占地130余亩。项目名称为“年屠宰100万头生猪、50万只羊、4万头牛及肉制品、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建设综合生产加工车间、万吨冷库、食品研发中心、办公楼、宿舍楼、污水处理车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大通县宁张公路17公里处(北川工业园区)占地130余亩。该厂区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拍卖的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通县长宁镇宁张公路299号(7栋等)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为西片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建筑面积合计9857.93平方米,其中包括屠宰车间9368.52平方米,血加工车间427.84平方米,卸氨池41.57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8262.64平方米。产权相关情况:1、不动产权证号:青(2020)大通县不动产权第0039627号。2、权利人: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5、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6、用途:工业用地/公共设施。7、面积:共有土地面积18262.6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847.93平方米。8、使用期限:工业用地*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权属清楚、权利完整。
该厂区具备独立屠宰、冷藏、加工能力,目前已经出租使用,租赁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车间内水电暖齐全,厂区内地面铺沥青混凝土,南北两侧开门,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屠宰车间,单跨钢混结构单层厂房,局部两层,现浇混凝土梁、柱,槽型板屋顶,砌体墙,铝塑双层玻璃窗,有换气装置,层高约7.5米,车间内配件有冷库,局部二层用于食品研发、牲畜检疫室等,安装屠宰设备,带轨道双开铁大门,一层有员工进出口进入车间,车间内铺水泥砂浆地面,二层部分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刷白,石膏板吊顶,玻璃隔断。血加工车间,钢混结构,层高约7.5米,车间内铺水泥砂浆地面,墙面刷白。卸氨池,钢混结构构筑物,用于存放和处理含氨废水的设备。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通县长宁镇宁张公路299号(7栋等)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不包含室内设施、设备等。
起拍价:31801467.2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1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确定时间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支行,账号: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9)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青海鑫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通县长宁镇宁张公路299号(7栋等)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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