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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许俊丽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彩虹大道西、纬十三路北周口九里香堤5号楼1单元102的不动产的拍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许俊丽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彩虹大道西、纬十三路北周口九里香堤5号楼1单元102的不动产。评估价为491745元。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
经当事人议价为491745元。起拍价:393396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说明:
1.因该房产未办理初始登记,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拍卖成交后需先完成首次登记(非过户),再办理至买受人名下,可能存在需要缴纳两次确权登记费用等,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权属登记风险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有意竞拍者请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具体税费。
2.该拍卖标的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3.该拍卖标的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具体数额请咨询物业管理处。物业费未结清,可能影响过户,有意竞拍者请在竞拍前自行了解并处理好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
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竞买人应一次性缴齐变卖价款393396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莞城姚生:*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咨询等回复),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时30分前到达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彩虹大道西、纬十三路北周口九里香堤5号楼1单元102。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
1.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3.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所在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4.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尾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53*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25)粤1972执275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姚先生 可加微信(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拍卖其他事项咨询)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1栋506号
承办法官电话:叶法官、吴书记员0769-8988 9982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京东网司法拍卖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大岭山法庭
网址:http://www.dgdefy.cn/dgey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许俊丽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彩虹大道西、纬十三路北周口九里香堤5号楼1单元102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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