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永兴县便江镇惠民路银都一品二期第1栋203-220号共计18套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湖南郴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永兴县便江镇惠民路银都一品二期第1栋203-220号共计18套房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5)湘1022执1959号

宜章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9),户名:宜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永兴县便江镇惠民路银都一品二期第1栋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号共计18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3)永兴县不动产权第0006630、0006629、0006652、0006655、0006653、0006654、0006642、0006643、0006644、0006645、0006651、0006626、0006627、0006628、0006656、0006657、0006624、0006625号],房产性质:商品房,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房屋类型:商业用房,无装修,总层数11层,位于第2层,总面积2022平方米(其中203面积为109.75平方米、204面积为116.06平方米、205面积为116.06平方米、206面积为109.75平方米、207面积为96.76平方米、208面积为107.33平方米、209面积为115.5平方米、210面积为125.45平方米、211面积为109.75平方米、212面积为116.06平方米、213面积为116.06平方米、214面积为115.85平方米、215面积为127.51平方米、216面积为107.33平方米、217面积为97.78平方米、218面积为72.05平方米、219面积为86.5平方米、220面积为176.45平方米)。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整体起拍,起拍价:6377616元,增价幅度:2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湖南汇信智合法律辅助事务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票原件向法院申报。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拍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南宜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支行,账号:82*开通会员可解锁*76360002019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湘1022执1959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汇信智合法律辅助事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400-834-6800

联系地址:宜章县宜章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9)”上查询。

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永兴县便江镇惠民路银都一品二期第1栋203-220号共计18套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