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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0539——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0539/10)。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孙梅昌位于平邑县平邑镇工业园(平邑县城财源大道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起拍价:748938.4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担责任。
2、评估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评估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评估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
3、待估宗地为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委托方未获得土地租金缴纳情况,本次评估假设租金已全部缴纳,评估价值包含租赁期间全部租金。
4、根据委托方调查,待估宗地西侧部分土地已被征收,根据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被征收土地的界址点坐标表,被征收土地位于待估宗地实际占地以外。
5、委托方查询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能获取待估宗地的具体界址点,不能确定待估宗地的具体位置与面积,经委托方同意,本次测量待估对象实际占地。根据现场测量,院落所占土地实际占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以登记面积为依据评估。具体土地界址点以国土测绘部门测绘的依据为准。
6、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于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资料,《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上土地面积为3812.5平方米;土地登记面积为3800.00平方米,宗地图上显示实用面积为3800.00平方米,批准面积为3812.5 平方米,本次根据评估土地面积采用土地登记面积3800.00平方米,如后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登记面积有变动,需重新鉴定评估。
7、经现场测量,院落实际所占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根据委托方调查,实际占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部分为集体承包土地,本次评估价值不包含此部分集体承包土地,具体承包情况需买受人与相关土地集体组织协商。
8、根据现场勘查,西院部分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为租户所有,根据委托方要求租户所有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9、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收到评估报告后5日内可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向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10、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有效期为一年。
二、咨询、展示看样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变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法官自行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其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房屋清退困难,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经人民法院强制清退,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风险自负;因房屋清退导致延迟交付,损失及房屋清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将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款在变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变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元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余款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特殊情况需延长交款期限的必须经本院批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账号:(955885*开通会员可解锁*5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执行法官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刘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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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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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梅昌位于平邑县平邑镇工业园(平邑县城财源大道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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