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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9日10时至2026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50.NpBXeS&user_id=9123372*开通会员可解锁*(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闸北区(现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3号203室房产。
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43号203室,房屋用途:厂房,建筑面积328.7平方米,权证号:沪(2019)静字不动产权第012291号,非毛坯,无租赁,有电梯。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工业;土地权属性质:出让;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权属人:蓝某某(案外人)。权证号:沪(2019)静字不动产权第012291号,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权利负担信息:无。已腾空。
特别说明:
1.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产业导向等规定,因此,竞买人参与本拍卖标的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仔细和全面地咨询了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定位、税收、投资强度、土地出产率及环保要求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3.根据《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若后续涉及土地流转,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按阶段监管落实”的原则,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经认定存在污染并且需要治理修复的,应承担土壤环境修复的责任和费用,治理修复达到环保要求。同时新项目引进需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竞买人须于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环保等部门咨询了解该标的的土壤情况、环保要求及规定等。如该标的存在土壤污染等情况,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治理修复费用、处罚、手续的办理等。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瑕疵说明: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欠缴物业费39444元;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欠缴水电费630元,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咨询物业,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注意事项:
1.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逾期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为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标的转移至买受人名下所应缴纳的税费以标的所在当地房管、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买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咨询。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实际税费以受理后实际产生为准。
议价:7500000元,起拍价:5250000元,保证金:1045000元,增价幅度:2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2026年7月15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看样地点:上海市闸北区(现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3号203室。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登记看样,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朝向、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朝向、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并且在税收缴纳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地产信息一致。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变更手续,相应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李警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6年8月19日前缴纳,并电话告知本院,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丽水市莲都农商银行中山支行
收款账号:622858*开通会员可解锁*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温馨提示:“一键贷款”服务由阿里拍卖合作银行提供,与本院无关。买受人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内交款,具体贷款流程请垂询阿里客服或相关金融机构。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委托办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财产交割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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