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置鼎路889弄241号地下1层车位0298(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上海闵行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置鼎路889弄241号地下1层车位0298(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置鼎路889弄241号地下1层车位0298,建筑面积:36.51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青字不动产权第008568号;房屋类型:其他;房屋用途:特种用途;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6年;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宗地号:青浦区赵巷镇2街坊221/1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普通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评估价:20.10万元

起拍价:11.76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0.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房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的业主,且一套房产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相关限购政策,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该小区车位的资格。

2、具体购买资格核实事宜,竞买人需在参拍前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

3、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相应车位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账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开户行:建行上海闵行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如有)、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01号-2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05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置鼎路889弄241号地下1层车位0298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