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桂NB855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整体按现状拍卖,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期限,属于报废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广西南宁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桂NB855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整体按现状拍卖,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期限,属于报废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51127日10时00分起至20251128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桂NB855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整体按现状拍卖,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期限,属于报废车辆)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为车牌号为桂NB855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详情见标的物标的调查情况表

*特别事项说明:该车长期停放,电瓶亏电无法启动,内饰使用磨损,轮胎有磨损,外观有多处划痕生锈,该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故该车属于报废车辆。(仅供参考,建议现场看车)

该车辆目前停放在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高速出口斜对面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停车场内。各位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车辆以实际看样为准,风险自负,本院不承担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谨慎参拍。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51127日10时00分起至20251128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

三、第一次起拍价11880元,保证金:1000元,加价幅度:100元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以上(含两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广西顺易拍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以其他名目向买受人索取拍卖费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工作中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将予以处罚。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竞拍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咨询联系人: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法拍房按揭贷款: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统一安排,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为维护现场看样的正常秩序,看样需实名登记,请看样人员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拍卖辅助机构的指挥,对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看样人员,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车辆过户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向车管所了解咨询,本院不作任何保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

八、特别提醒: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尚欠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本院不予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法院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过户顺利。

十、款项缴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20251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明秀中支行,账号:6232 6107 6000 2642 506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当面咨询本院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顺易拍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

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兴宁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10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车牌号为桂NB8557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整体按现状拍卖,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期限,属于报废车辆)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