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胜利乡京藏高速东路东侧四、五、六、七号车间、十三号产品展示楼、无证房产(5间彩钢房、1间锅炉房)及土地使用权、构筑物10项、林木13项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9.46271a33q5cPdd)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胜利乡京藏高速东路东侧四、五、六、七号车间、十三号产品展示楼、无证房产(5间彩钢房、1间锅炉房)及土地使用权、构筑物10项、林木13项,建筑总面积15500.26平方米(其中十三号产品展示楼及四、五、六、七号车间均已办证,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2677.66平方米,剩余2822.6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拍卖标的为整体拍卖,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 |
|||||||||||
产权证号 |
名称 |
结构 |
坐落 |
建成年代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1182号 |
十三号产品展示柜 |
其他结构(钢混) |
永宁县胜利乡京藏高速公路东侧 |
2012年 |
3 |
3619.68 |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1183号 |
四号车间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2256.64 |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1184号 |
五号车间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2399.74 |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1185号 |
六号车间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2399.74 |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8377号 |
七号车间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2001.86 |
||||||
未办证 |
4至5号车间间彩钢房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1085.80 |
||||||
未办证 |
5至6号车间间彩钢房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783.40 |
||||||
未办证 |
6至7号车间间彩钢房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809.50 |
||||||
未办证 |
彩钢房1 |
彩钢房 |
2012年 |
1 |
8.20 |
||||||
未办证 |
锅炉房 |
钢结构 |
2012年 |
1 |
119.40 |
||||||
未办证 |
彩钢房2 |
彩钢房 |
2012年 |
1 |
16.30 |
||||||
小计 |
12677.66 |
||||||||||
二、土地使用权 |
|||||||||||
产权证号 |
坐落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
永国用(2012)第60021号 |
胜利乡京藏高速公路东侧 |
工业 |
出让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0,000.00 |
||||||
三、构筑物 |
|||||||||||
序号 |
名称 |
结构/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硬化 |
混凝土,厚度375px |
㎡ |
2,333.00 |
|||||||
2 |
围栏1 |
铁艺,高1.7m |
m |
425.40 |
|||||||
3 |
不锈钢 电动伸缩门 |
不锈钢,长9m |
套 |
1 |
|||||||
4 |
停车起杆 |
电动,长5.5m |
套 |
1 |
|||||||
5 |
双杆变压器(包括电杆及配电箱) |
220kva,2根10m电杆 |
组 |
1 |
|||||||
6 |
围栏2 |
铁艺,高1.7m |
m |
14.10 |
|||||||
7 |
电杆 |
高10m |
组 |
1 |
|||||||
8 |
围栏3 |
铁艺,高0.5m |
m |
12.50 |
|||||||
9 |
路牌 |
根 |
1 |
||||||||
10 |
门墩 |
砖砌,表面贴花岗岩 |
个 |
2 |
|||||||
四、林木 |
|||||||||||
序号 |
树种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桃树 |
胸径5-150px |
棵 |
4 |
|||||||
2 |
桃树 |
胸径6-200px |
棵 |
5 |
|||||||
3 |
桃树 |
胸径8-250px |
棵 |
16 |
|||||||
4 |
桃树 |
胸径250px以上 |
棵 |
4 |
|||||||
5 |
李子树 |
胸径6-200px |
棵 |
1 |
|||||||
6 |
冬青卫矛 |
胸径250px以上 |
棵 |
6 |
|||||||
7 |
松树 |
胸径8-250px |
棵 |
2 |
|||||||
8 |
云杉 |
胸径8-250px |
棵 |
5 |
|||||||
9 |
云杉 |
胸径250px以上 |
棵 |
2 |
|||||||
10 |
榆树 |
胸径5-150px |
棵 |
40 |
|||||||
11 |
榆树 |
胸径6-200px |
棵 |
26 |
|||||||
12 |
榆树 |
胸径8-250px |
棵 |
18 |
|||||||
13 |
榆树 |
胸径250px以上 |
棵 |
11 |
|||||||
评估总价:25125354元;起拍价:17587747.8元;保证金:1760000元;增价幅度:85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1.未办证建筑物、构筑物及林木的建筑面积、规格及数量等参数以提供的《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银川永茂木业有限公司,赵继茂,郭丹借款合同纠纷案项目测绘报告书》所载内容为准,特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2. 未办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建成年代不详,本次拍卖成新以现场查勘为准,特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收法律文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或者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吴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本次挂拍标的照片仅供参考,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发生在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或以物抵债裁定书生效之前的由原产权人及物业使用人承担,发生在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或以物抵债裁定书生效之后的由买受人、承受人承担。如涉及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交易习惯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账号: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7),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人:饶法官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吴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附:提供法律文书:
1、(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胜利乡京藏高速东路东侧四、五、六、七号车间、十三号产品展示楼、无证房产(5间彩钢房、1间锅炉房)及土地使用权、构筑物10项、林木13项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