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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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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短信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2号丽都锦城3幢28-2拍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5,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2号丽都锦城3幢28-2;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2号,产权证号:渝(2019)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33992号,土地使用权利类型:出让,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物位于名义层28层(所在建筑物共33层),建筑面积:104.47平方米。该标的物现为空置。
议价:809600元,起拍价(保留价):453376元,保证金:45337.6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次。
注:1、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拍卖标的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及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价值。
2、标的物物业,水、电、气若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保证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或该标的可能还有其它欠费或瑕疵,以上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经济损失。
3、拍卖成交后,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4、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其他可能存在的大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它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忽上当受骗。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辅拍公司经办人:吴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方先行垫付,凭发票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经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454829,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辅拍公司经办人:吴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估价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2号丽都锦城3幢28-2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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